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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21-02-02 15:07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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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我局202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要求完成依法治市任务清单相关任务

(一)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集中生态环保行政处罚权。根据环境监察监测垂直管理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相关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我局完成了生态环境系统的全面改革任务。一是调整市、县环保机构管理体制。市生态环境局实行以省环保厅为主的双重管理,仍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县(市、区)环保局调整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分局,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二是将济宁市环境监察支队更名为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为局所属副处级执法机构。整合了将济宁市任城区环境监察大队职责,市生态环境部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执法职责,以及国土、农业、水利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

(二)全面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起草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赔偿工作和明确工作职责、程序等文系列件,组织召开两次座谈督导会议,认真转办、处理及上报国家及省案件线索,印发了5期工作通报。与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促进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效衔接。国家、省出台了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印发了共四批案例线索,市局印发文件明确工作相关要求,各分局积极开展案例实践。

二、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制定印发了《济宁市生态环境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济环办〔2020〕27号),要求市局及各分局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并报送述法报告。

(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其他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研讨学习、党课辅导、全体党员大会及各党支部会议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积极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等程序。

三、严格文件管理和法制审核

(一)完善生态环境领域立法。严格依法立法,针对我市水环境质量提升的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固化有力措施,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环境治理和保护的长效机制;2020年4月,我局制定方案启动《济宁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起草工作,并委托山东大学(威海)立法研究团队参与起草。多次组织立法座谈、调研、征求意见,报送市司法局审查后经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经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后,于12月29日表决通过。按法定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后,将正式颁布实施。

(二)严格法制审核程序。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制度,定期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细化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列出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清单,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要素等相关内容。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完善“1+7+N”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模式,采用异地执法、交叉互查、点穴式抽查等多种形式,实现精准执法。全年开展7次专项执法行动,发现问题447个,曝光典型违法案例79件。我市综合执法工作被省厅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予以推广,并在中国环境报多次报道。

(二)防范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坚持问题导向,执法和帮扶并重,实施“一厂一策”,帮助企业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化解环保难点问题,不能“一关了之”;出台《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对信访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攻坚。充分利用省环保督察热线、“12369”环保举报平台,拓宽信访举报渠道。

(三)严格规范裁量、落实减免规定。严格执行省生态环境厅今年新修订的《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任意性。认真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8种轻微违法免于处罚清单,制定了我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并规范执行“承诺-核查-审批”的免罚办理流程。

五、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严格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加普法依法治理重大活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所属各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订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成立了普法专家库,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并从全局抽调了20名责任心强、具有相关法律知识的同志组建了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全员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为确保“七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加强和创新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民法典》集中学习和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政策集中宣传系列活动;在12.4宪法日、6.5世界环境日集中开展法制宣传,综合运用好网络、微信、微博、新媒体矩阵等载体传播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我局被市依法治市办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中央依法治省办省对市考核组进驻我市期间,对我局智慧环保监管平台现场点和相关档案材料给予了充分肯定。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依法治市相关工作职责,适应新形势,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问题整改为突破口,有力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以法律的武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