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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27 17:01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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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2021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公告有关要求,对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11230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资格审查地点:济宁市生态环境局E322办公室(济宁市省运会指挥中心E3楼)

二、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1. 2021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打印学信网学历备案表、学位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

三、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参加,不得其他人代替。

2.考生需携带资格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逾期没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直接进入面试范围,不再设定面谈环节。现场资格审查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生请佩戴普通医用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工作,持有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绿码的居民亮绿码通行,来济宁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查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资格审查现场,除核验考生身份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有发热等症状的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交通食宿,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5.请各位考生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个人原因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6.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7.资格审查将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出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1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公告》执行办理。

此公告已阅读完毕的,请短信回复18678760536,短信内容为:“姓名***,报名序号***,已收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现场资格审查的公告”。

联系人:吴怀然

联系电话:0537-2391298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1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