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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签订执法承诺书
发布日期:2021-11-24 09:37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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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日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全体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纪律学习培训,并现场签订执法承诺书。培训要求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做到严格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切实履行职业道德规范,维护环保系统“科学、公正、热情、文明、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形象。

       一是承诺依法行政。现场执法期间不泄露工作秘密,不在非工作场合谈论相关问题线索或内部情况,不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不歪曲、夸大、捏造环境问题及影响;现场执法期间未经批准不擅自接受媒体采访;现场执法期间不参加老乡、校友、战友等组织的各种活动,不出入会所、歌舞厅、棋牌麻将室和洗浴中心等娱乐场所;现场执法期间不向被检查对象提无关要求,不利用工作之便承揽和介绍项目;不擅自借用或占有被检查对象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办公设备。

       二是承诺廉洁从政。不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和营业性娱乐活动;不以言代罚和提出与执法无关系的要求;不收受或者索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幅度和违反行政处罚程序;不以收代罚,不为行政相对人说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不歪曲事实,不曲解法律、法规,伪造或者指使他人伪造证据和相关行政许可材料。严禁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单位兼职,严禁利用行政执法权吃、拿、卡、要,严禁违反规定向监管单位收取讲课、咨询等费用。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酒后驾车。认真执行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应保守的工作秘密,不违反其他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