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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两城镇西山村建设两家石材加工厂
发布日期:2020-08-07 08:44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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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

       微山县两城镇西山村村东风景区内,现在正在建设两家石材加工厂,为什么在南四湖保护区内建设。

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建设地点有2处,分别位于两城镇苗家村北侧山体东侧和两城镇东单后村西侧。具体情况如下:

       (一)两城镇苗家村北侧山体东侧,建设单位为德正公路公司。

       (二)两城镇东单后村西侧,建设单位为济南海士伦公司。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0年7月16日,微山县分局联合两城镇环保办对群众反映的“微山县两城镇西山村村东风景区内,现在正在建设两家石材加工厂,为什么在南四湖保护区内建设?”问题进行了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德正公路公司

       经查,该公司建设的石料粉碎项目位于两城镇苗家村北侧山体东侧,无环评审批手续,7月2日开工建设,目前场地已平整完毕,粉碎机底座已建设完毕,搭建钢结构的厂房部分用料进入现场,厂房尚未搭建,未建设生产设备。

       (二)济南海士伦公司

       经查,该该公司建设的石料粉碎项目两城镇东单后村西侧,无环评审批手续,6月10日开工建设,目前建设粉碎机2台,厂房立柱已建设完成,地面尚未硬化。

       经核实,上述两处粉碎机项目生产的石料均供应济南到微山公路济宁新机场至枣荷高速段工程建设项目。

三、调查结论和处理情况

       根据调查情况,微山县分局依法向上述两家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通知》,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对济南海士伦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罚程序正在进行中。

四、答复举报人情况

       2020年7月22日,执法人员电话联系了举报人,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表示基本满意。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微山县分局将联合两城镇政府加大对2家粉碎机项目厂的环境监管力度,监督其在未取得相关手续前不得建设,网格员要不定时进行巡查,发现环境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以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