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市2020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不重不漏、录入环统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曲阜市严格积极认真的开展了重点排污单位录入环统工作。
一、认真高度重视、明确录入任务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相关文件要求,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工作人员针对本次环境统计工作做了详细规划,对符合相关要求的排污单位进行了认真调查分析,将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名录;将2020年曲阜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在2019年基础上进行了相应的更新,严格确保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完善调查范围、确认重点名录
我市结合本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认真落实水、大气、土壤、声环境及其他类的分类管理要求,对符合筛选条件的排污单位进行了应纳尽纳。为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综合考虑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环境管理工作要求及2019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库,2020年竣工的新(改、扩)建工业项目和排污申报核定及二污普数据情况,2020年曲阜市重点排污单位更新共37家。
三、加强系统学习、保障数据准确
今年重点排污单位系统迁移至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内(http://10.100.249.42/htweb),面对全新的系统录入平台,我局工作人员通过阅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使用手册、观看系统管理和名录库操作视频及自学的方式顺利完成了2020年曲阜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录入工作。一是将名录库中不完整的企业基本信息进行了补充完善,二是对名录库中的其他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了新增及基本信息录入。三是对重点排污单位分类管理信息进行了进一步的核实变更。同时,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及实际情况,将4家单位从名录内移除,新增22家单位进入环境统计业务系统。为下一步做好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