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相关规定,2020年3月10日刚刚复工复产。为防止无序开工建设造成环境污染加剧,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启动了城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查行动,坚持以保障正常复工复产的同时减少污染排放为标准,以《邹城市2019-2020年秋冬季2-3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攻坚行动方案》相关规定为依据,本着撤换一批高排放的、整改一批无号牌的、处罚一批冒黑烟的原则,对城区所有建筑工地、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
工作人员从机械较多的东城区开始,集中10天时间突击检查了城区内的建筑工地、企业共127家,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83台,清理出场10台,责令喷绘环保号牌38台。
在检查中发现一企业使用冒黑烟非道路机械,我局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对违规行为立案查处。
这次行动既是非道路污染源排查行动,也是新规的宣传行动.我局工作人员每到一处都要普及新规一次,细心解释,耐心告知业主主体责任,指导业主如何守规守法使用机械,为非道路移动污染防治工作开启了良好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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