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秋忍主持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使用落实工作视频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市局党组关于国家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使用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使用等工作。
会议指出,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好国家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严格资金投向,对各类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实施,不允许擅自变更使用对象,不得擅自挪用挤占,确保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能够有效实施;二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动各类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确保按期完成,疫情防控期间,要做好各类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资金拨付后,要尽快实施招投标等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率;三要严格做好各项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对压煤项目、VOCs治理、非道路施工机械治理、用电监控等工作要加速推进,疫情防控期间要采用灵活的执法模式,尽可能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行。
会议强调,我市疫情防控期间,环保工作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施策,要发扬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精神,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确保实现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科、大气科、执法支队、监测科、智慧平台负责人和各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分管局长,财务科、大气科、执法大队、监测科、指挥平台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