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迎来我国第7个“国家宪法日”。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在曲阜市法治文化广场积极参加了由市委宣传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主办的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按照《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就活动主题、宣传内容、活动形式进行了安排,拿出专门时间和精力,认真组织好法制宣传工作,明确责任和分工,确保法制宣传有效开展。
活动现场,我局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及解答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民法典,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环保知识。
在为期半天的广场法律宣传活动中,多名人民群众前往咨询台询问有关环保问题。我局的工作人员都一一耐心解答疑问,告知相应的办事流程,并赠送了环保宣传手册,务必做到人民群众满意而归。此次活动,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的同时,又推行了绿色生活、低碳出行、节能降耗等环保理念,有效引导广大市民树立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增强了社会公众“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意识,同时也树立了环保部门“绿色发展,责任环保”的服务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