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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创建工作
发布日期:2020-12-31 18:16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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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立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一是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一网一门一次”要求。再次梳理部门权力事项,对于能进驻政务服务窗口的,全部进驻政务服务窗口,政务事项一窗受理,全程网办;梳理并编制办事指南,开展叫号办理、网上办理,推广智慧审批平台;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窗口代办工作制度;取消报告表类建设项目专家评审。二是稳步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结合“六进”服务活动,开展对排污许可证填报的讲解和培训,累计培训企业400余家次,开展已核发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和执法。三是对我县重大项目七洲绿色化工(济宁)有限公司年产47500吨高端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新材料园区其他重点企业落户提前介入,确保项目落地见效。四是强化资金投入,全年争取环保专项资金15个专项1466.925万元,为我县生态环境事业注入了生机活力。

 全面深化清单制度建设。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在2018年权责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县级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情况、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省生态环境厅调整权力事项、拟调整的全省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等情况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并整理了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经动态调整后我局权责清单共171项,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开。

 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我局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了法治领导责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制定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普法的良好氛围。制定了《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党组学法制度》《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党组学法计划》,将学法普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内容,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列为普法重点,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我局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工作,全年至少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4次以上,开展法治专题讲座会议2次,党委专题研究法治会议4次,议题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会议精神。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并将企业行政处罚结果报送至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系统,联合其他部门对评价结果开展实际运用,实行信息共享与联合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