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汶上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以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拓展公开平台,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公众诉求,进一步增强公开工作的实效性、权威性、针对性,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积极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印发了《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依法行政工作之中,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抓好落实。
(二)加强平台建设,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将汶上县政府网和汶上县环境保护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强化汶上县环境保护局官方政务微博和“汶上环境保护局”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定期推送环保动态,增加信息发布量,力求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
(三)突出工作重点,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深入推进环境质量、环评审批和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加大重点污染源信息公开范围,加强与媒体间合作,扩大信息公开渠道,强化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对环境信息获知的需求。
(四)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加强保密审查。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切实加强了我县环保系统信息公开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同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总数838条,其中发布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信息12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16条、工作动态181条、公示公告12条、机构职能和领导分工2条、“放管服”和办事服务信息3条、政务公开年报等信息3条、重点领域信息501条,行政处罚和环境问题办理信息108条。在政务微信发布信息96条,政务微博发布1万余条,其中原创微博120余条。
开展政策解读,发布和转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网站发布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解读共12条。
突出重点领域,服务重点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做到承担的事项目录名称完整、设置规范,信息发布规范、全面、实时。细化分解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工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2019年重点领域涉及环境保护社会公共事业发布信息501条,其中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334条、验收信息108条、环境空气质量信息11条,集中式水源监测信息9条,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控信息14条,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25条。
(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依法依规按时办结。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局所有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项目,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九)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共承办人大评议和政协提案7件,其中人大评议1件,政协提案6件。我局本着高度尊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权利,切实当好人民群众公仆的态度,按照办实事、求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圆满完成了人大评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2 | 2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24700239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需要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有的科室对环境信息公开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参与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不高,在督促指导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还需加大工作力度。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各科室、站、队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加大指导力度,进一步督促完善环境公开机制,确保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呈常态化态势。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