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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推动构建“大环保”格局
发布日期:2019-08-22 13:35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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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确保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更加导向明确、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助推打赢治污攻坚战和高质量发展,7月22日,曲阜市出台《曲阜市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指出,将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考核全面细化,定期考核、打分、排名,并予以通报,督促各项任务按时完成。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包括大气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和网格化环境监管情况四项指标。参与考核工作的有关单位、科室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研究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要求打分,确保每一分都有出处、有依据、有支撑。同时,注重分析研判,透过考核结果帮助镇街找准问题短板,以考核促工作,以分析促改进。各镇街要研究考核指标和得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形成争先进位的良好局面。

《实施细则》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工作是客观准确评价各镇街重点工作实绩的重要抓手,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的重要组成,是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方面的重要创新。承担考核评分工作的有关单位、科室要严肃工作纪律,一切评分依据用数据说话,该扣分的事项绝不遗漏,对不该剔除的因素绝不能随意剔除。对考核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以及违背廉政纪律的严肃追究责任。

环保考核有利于促进环境督察体系机制的建立,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环保责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动曲阜“大环保”格局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