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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4-29 15:45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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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济宁海韵肥业有限公司浓缩型水溶肥、功能性营养肥、海藻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2363683、2363820

通讯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为民服务中心

   编: 272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浓缩型水溶肥、功能性营养肥、海藻肥生产项目

济宁市嘉祥化工产业园

浓缩型水溶肥、功能性营养肥、海藻肥生产项目

济宁海韵肥业有限公司浓缩型水溶肥、功能性营养肥、海藻肥生产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位于嘉祥化工产业园租赁山东碧山特种涂料科技有限公司车间,主要建设三条粉剂型化肥生产线、一条液体型肥料生产线,等,配套建设仓储、包装区、环保等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浓缩型水溶肥4000吨、功能性营养肥2000吨、海藻肥3500吨。项目生产工艺属于单纯混合和分装,不涉及化学反应变化。

(一)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对各类废气的处理措施,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贮存产生的粉尘,投料、混合搅拌、计量包装产生的粉尘和NH3。原料库采用密闭负压,产生的粉尘通过仓库排风口收集,在提升机、混合机、包装机位置上方设置半封闭集气罩收集产生粉尘、恶臭气体,收集废气经处理设施(水喷淋+光氧+袋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建项目标准。

(二)项目要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的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嘉祥阳光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音、消声和减振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原材料包装袋属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五)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应满足:COD(管理指标)≤0.18t/a,氨氮(管理指标)≤0.015t/a。

)加强安全生产与环保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三级防控体系,落实原料贮运及使用过程中的环保措施,加强装置区日常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