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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召开大气污染重点整治行动专题会议
发布日期:2019-04-19 17:39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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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下午,省、市安全生产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电视会议结束后,我县接续召开会议贯彻省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张玉强出席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当前扬尘污染严峻形势针对全省PM10、PM2.5指标大幅反弹情况,国家和省将对我省7个通道城市影响两个指标的环节进行严查,查出的问题按个数实行量化问责。张玉强对我县一季度相关指标在全市面临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安排部署,要求大家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消极应付思想,以鲜明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严格的标准,千方百计高频次开展各种督查暗查,务必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整该和监管巡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新修订的行业治污技术导则要求,所有工地包括停工工地、停产企业、码头、煤场要严格落实覆盖、喷淋等降尘抑尘措施,对于治污导则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改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会议指出要突出重点,立即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整治行动仍有一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一是部分乡镇、部门思想不够统一,缺乏打持久战、攻坚战的精神准备,监管上有所放松。二是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治理成果还不够稳固。道路移动源及面源扬尘污染仍比较突出,道路抛洒扬尘污染、渣土车带土带泥上路等问题时有反弹;矿区部分煤场视频监控形同虚设,有的就根本没有验收,更不能实现实时有效联网监控;砂石、煤泥、煤炭等堆场以及港口码头堆场覆盖不全或根本就没有覆盖,工地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储煤场在装载和日常管理中,存在地面积尘、物料未覆盖或覆盖不全、喷淋设施及洗车台形同虚设,烧烤炉具环保设施不正常使用等问题。三是“散乱污”企业整治还不彻底。部分乡镇境内仍存在不在保留范围内的储煤场和非法码头取缔后改成的储煤场,监管部门缺位,存在地面积尘、物料未覆盖或覆盖不全、喷淋设施及洗车台使用不正常等问题。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责任,加强调度督导和考核问责。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生态环境要负总责,要带头担责领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职能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形成全方位、全要素的生态环境立体监管网络。司法机关要严肃追究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制度落到实处。县大气指挥部要加大对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的现场检查、暗查曝光、跟踪调度,采取督办、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要加强后督查和定期调度,对后督查发现问题仍未整改的提请县委、县政府实施问责,对多次催报仍不按时上报材料或上报材料明显应付不符合要求的也要进行通报。

   会后,县委常委、副县长宋华东进一步强调,一是思想上重视要再提高、导则落实要再到位、行业监管要再严格、清理取缔要再彻底、执法处罚要再加力、督导问责要再严厉,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和手段,彻底扭转我县大气环境质量落后的被动局面,争取在4月份进入全市中游,绝不能被省市通报问责。二是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严格按照会上印发的扬尘污染治理集中攻坚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门、行业、乡镇务实管用的工作方案,对所有污染源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形成监管清单,明确整改标准。尽快把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导则印发到企业,严格按照导则要求,逐个企业、逐个点位开展检查,发现问题要求立即限期整改,不能按期整改的必须严格处罚、严肃问责。各部门乡镇的工作班子、工作方案,监管清单在通知下发三日内,报县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并按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政府督查室和大气指挥部办公室要跟上督导检查,定期发布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