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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4-15 15:33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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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4月15日我局拟对下列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2363820

通讯地址: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272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辐射类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微山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技术基地华能欢城100MW光伏发电项目

微山县

华能微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欢城镇赵庄村西南;本项目总投资628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厂区占地面积17108平方米。

1.施工期

(1)扬尘

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于输电线路施工以及材料运输、装卸和堆放等过程。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物料设置遮盖、围挡等措施;对干燥的作业面适当喷水;将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车速限制在20km/h以下,运输沙土等易起尘的建筑材料时应加盖蓬布,并严格禁止超载运输;车辆泥沙清除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场地等。

(2)噪声

噪声主要来自场地平整、挖土填方、土建、线路安装等几个阶段,主要噪声源有挖土机、电锯、吊车、牵引机及汽车等。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依法限制夜间施工,确需夜间施工时需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并公告附近居民,施工过程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3)废水

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进出车辆清洗和建筑结构养护等过程产生,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附近城市污水管网。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的固废主要来自建筑垃圾、土石方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附近垃圾处理场;土石方部分回填,剩余弃土运至协议单位弃土场堆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环卫定期清运。

(5)生态环境

施工期生态环境主要表现为植被损失和水土流失。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

①制定合理的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大挖大填施工;对土建施工场地采取围挡、遮盖的措施,避免由于风、雨天气可能造成的风蚀和水蚀。

②合理组织施工,减少临时施工用地;塔基及电缆开挖过程中,严格按设计要求开挖,尽量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材料堆放要有序,注意保护周围的植被;尽量减小开挖范围,避免不必要的开挖和过多的原状土破坏。

③施工临时道路和堆场尽量少占耕地,道路临时固化措施应在施工结束后清理干净,并进行复耕处理;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进行翻松征地,恢复其原有土地用途。

施工中产生的余土就近集中堆放,用于回填或周边绿化;工程完工后立即对铁塔下坑基、电缆隧道表面填平并夯实,根据现有线路绿化现状进行复耕或复植绿化,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生态影响。

2.运营期

1)电磁环境

输电线路输电过程均会因高电压、大电流而产生电、磁场。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线路选线时充分考虑周边环境要求,尽量避开村庄、学校等环境保护目标,对线路避不开的建筑物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要求进行跨越。

2)噪声

输电线路运行时会产生风阻噪声及交流电晕噪声。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噪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