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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攻坚克难,加强贫困村水源地保护
发布日期:2019-03-05 15:20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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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让贫困群众喝上放心水”的工作目标,自2016年来,我市大力加强省级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组织石门山镇实施了10个贫困村7个水源地保护项目,近期,按照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标准要求,又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省级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进行了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市长任指挥长,环保、财政、住建、农业、畜牧、水利、林业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项目的组织、指导、协调、推动建设工作。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项目的申报、审核、验收等工作,同时负责监督项目建成后的运行与管理。石门山镇负责辖区内项目的建设、运营与维护管理。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2015年来,先后投资30多万元,对7个贫困村饮用水源地实施了保护工程,其中,利用2015年省环保行业扶贫资金4万元。共设置隔离防护网(栏)514.76米,宣传牌、界标、交通警示牌等34个,建设了防护房7座,硬化地面约102平方米。该项目受益的省级贫困村庄是石门山镇后夏庄村、石门山庄、黄沟、管村、朱洼、西焦、南村、翟屯、杜庄、韦寨等共10个村庄,受益人口达18889人。

三是严格水源地档案管理。按照“一源一档”原则,附件全景照片以及验收近照,整理成册,建立完善了水源地保护档案,详细反映每个水源地的建设情况。同时,做好项目其它材料的整理汇总工作,主要包括涉及项目的招投标、建设施工合同、工程验收、审计报告等资料,统一进行了整理存档。

四是严格资金管理和项目监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推行项目招议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示制、竣工财务决算制、政务公开等制度。认真落实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制定了农村环境资金管理办法,下发了关于实行县级报账制通知,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和审计决算制,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做到规范、高效管理。加强督导管理,成立督导组,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五是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强化管理,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环保局各职能科室相关责任,定期组织检查、采样化验、监管;明确石门山镇为责任主体,负责运行管理与维护。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石门山镇全面负责农村饮用水源地设施的维护。市环保局定期对治污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及饮水安全。

通过对7个省级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曲阜市省级贫困村饮用水源地得到进一步保护,生活饮用水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民群众的环境意识逐年提高,贫困群众的饮水安全得到切实保障。<?xml:namespace prefix = spanstyle="font-fami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