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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开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方案
发布日期:2019-02-20 13:51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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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20日至98日,省第十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119日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市委、市府诚恳接受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门研究整改工作,于1220日制定并上报省委、省政府《济宁市贯彻落实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全文已在济宁市人民政府和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整改方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动员大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为契机,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优质高效落实督察整改意见,坚持举一反三、精准施策,借势借力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生态美丽济宁。

《整改方案》确定了四条基本原则。一是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把抓好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二是依法依规,分类有序。严格依法依规推进问题整改,加强政策配套,注重统筹推进,做到因事施策与综合施策相结合。按照一事一策的原则,堵疏结合,分类制定整改方案,不搞一刀切,不一关了之三是严格标准,实事求是。对督察组反馈问题做到不回避矛盾,不遮掩问题,坚决克服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四是强化责任,严肃问责。坚持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结果有核查。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整改方案》明确提出整改工作目标。一是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观融会贯通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领域和环节,指导推动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加快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全市产业、能源、运输和农业投入结构持续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初步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高质量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发展的质量更好、结构更优、效益更高。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30.4%34.3%以上;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降低35.7%以上,达到52.7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浓度逐年上升趋势得到明显遏制,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63.1%,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2015年下降56.3%以上。水生态环境稳定改善,20个国控、省控水质考核断面(点位)稳定达到考核目标,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类标准(除地质原因外),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稳中趋好。全市土壤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三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坚持解决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巩固拓展环保督察整改成果,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保障,从源头上完善防范举措、堵塞漏洞。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为切实保证整改到位,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确定了4个方面14项措施。一是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生态文明理论学习。二是强力推进四减四增行动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着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着力调整优化运输结构着力调整优化农业投入结构三是全力打好生态保护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坚决打赢绿水保卫战坚决打赢净土保卫战坚决打赢生态修复保卫战四是全面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深入开展七大专项执法行动创新环保执法监管模式切实提高环保队伍职业化水平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5项具体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调度、协调、督导、考核。二是加大督导调度。建立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制度,把握整改工作进度,每半个月调度一次全市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坚持市级领导分工督导,市直部门包案督办,县级党委、政府负责落实。实行清单管理、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发挥综合监督效应,采用专项督查、联合督查、随机抽查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扎实推进督察整改。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省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从严从快追究责任。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地方和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五是加大社会监督。组织开展人大执法检查、专项视察、调研活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健全环境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及时公开重点整改问题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实施环保督察整改公开承诺活动,在济宁日报、济宁电视台新闻联播开办专栏,由整改单位主要负责人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