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近期多个检测线的车主反映审车时因OBD接口等原因无法上线监测问题。
调查处理:
2018年9月27日,国家生态环境部批准了GB3847-2018、GB18285-2018两个标准,于2019年5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主要增加了车辆外观检验、OBD(车辆自诊断系统)检查,车辆有故障灯显示或检测到故障,将视为不合格,导致无法通过年检。
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规定,自今年11月1日起,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增加车载诊断系统(OBD)检查判定项目。
根据标准规定,凡是装有OBD的车辆,均应进行OBD检查;对2011年7月1日后生产的轻型汽油车(总质量不超过3.5吨),2013年7月1日后生产的重型汽油车(总质量大于3.5吨),以及2018年1月1日后生产的柴油车,OBD检查不合格的,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不在以上范围的车辆不做判定。
以上为国家强制执行,非我市自行规定。
鉴于车辆环检相关工作属于专业科室负责,具体由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放监管科进行详细答复解释。如果以上答复不明确需要进一步咨询,建议直接拨打电话(0537-2363821)进行咨询。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