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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
发布日期:2018-07-09 16:02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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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

    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污染环境特别严重;垃圾堆山,气味难闻。


调查处理结果:

    (一)基本情况

    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姜鸿安,位于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东经:116.6527,北纬:35.5419)。2011年10月18日,经山东省环保厅批准建设济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鲁环评函[2011252]号)。项目内容为3×500t/d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配套2×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可焚烧垃圾36.51万吨,同时每年可对外供电1.616亿度。项目总投资36236.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63.4万元。垃圾焚烧发电系统包括垃圾输送、燃煤输送、垃圾焚烧、余热回收、汽轮机发电、烟气净化、垃圾渗沥液、灰渣处理等系统。

    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废气、废水排放严格依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58-2014、《生活垃圾及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依法排放废气、废水。现已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测装置技术要求安装生活垃圾焚烧烟气排放、填埋场废水排放监测的在线监测装置。该装置已于2017年1月份通过济宁市环保局组织的验收,各项监测指标符合上述排放污染控制标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济宁市环境监测平台。

    (二)调查核实情况

    现场检查时,企业厂区内存在轻微异味。2017年度济宁市生活垃圾入场量较多,少部分生活垃圾暂存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形成举报函所说垃圾山。填埋场堆积垃圾山部位,目前已经全部采用HDPE膜全部压实覆盖,覆盖面积达8万余平米。产生异味主要是由于渗沥液调节池覆盖不严、卸垃圾瞬间、垃圾填埋区垃圾复挖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导致。该企业提供的2017年7月25日山东嘉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的硫化氢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三)查处整改情况

    (1)对渗沥液调节池进行加盖封闭,所产生的臭气经引风机抽吸至密封处理后的垃圾库,在上部加设臭气风道,防止外逸;所抽取的垃圾坑恶臭气体和垃圾库发酵产生的恶臭气体,作为一次风进入锅炉助燃使用。

    (2)使用密封性能好的自动装卸垃圾专用运输车辆;在卸料大厅进、出口和垃圾卸料门处设空气幕;采用移动式喷雾车(添加除臭剂)定期对厂区重点区域喷雾除臭。加大对裸露垃圾喷洒生物除臭剂量,尤其是在天气炎热情况下,增加喷洒频率,减少恶臭气体散溢对周边空气的污染。

    (3)在填埋区对垃圾填埋部位用HDPE膜进行覆盖,缩小垃圾复挖作业面,减少垃圾裸露面积,对完成复挖的工作面及时进行覆盖。并使用移动式喷雾车(添加除臭剂)对填埋区周围喷洒除臭剂。


济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