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环保工作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引,坚持“著名东方圣城、国际旅游名城、现代科技新城、生态宜居水城”的发展定位,认真落实“生态兴市”发展战略,着力突出大气、水环境污染防治重点,统筹实施城乡综合整治,精准发力,综合施策,进一步改善了全市环境质量,提升了“美丽曲阜”的生态品质。继2016年“国家生态市”命名后,2017年9月,我市又被授予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2017年全市环保工作在济宁市县市区考核中名列第一名。
一、深入开展“两散一气”污染治理。强力推进“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散煤治理、高污染车辆整治。63家“散乱污”企业全部完成整改任务,改造或淘汰城区小型燃煤炉具357余台,报废96台,发放“以奖代补”资金393万元,实施“气代煤”改造6897户,完成计划任务的125.4%。拓展“黄标车”限行区域,在城郊增设黄标车禁行标志牌48面,并利用智能交通查缉布控系统,有效控制和消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
二、大力实施“三控两严”。严格“控车”。建立3个临时治超点,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今年以来,共检查车辆5万余辆,查处违法运输车3606辆,其中超限超载车1128辆、抛洒车37辆。着力“控油”。全市42家加油站全部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治理,45家成品油经营单位建立了动态监管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强力“控烟”。着力抓好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785家餐饮业户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深入“严打”。实行环保、公安、住建、城管、交通、公路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在全市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体系。违法“严惩”。始终保持严格执法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案件,一律从快立案,从严处理,顶格处罚。今年以来,对65家次环境违法企业实施处罚,共计罚款121.5万元。
三、着力控制扬尘面源污染。按照《导则》标准要求,对全市建筑工地、砖瓦、商混、采石及石材加工等实施全方位整治。采取“包保全覆盖”模式,将全市在建工地划分成14个战区,每个战区明确1名责任领导,各战区内的每个工地均派驻1名包保责任人,对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实行定向包保。城区80余条主要道路增加洒水频次,全天候不间断巡回式保洁。对全市1315.3公里农村公路全部纳入日常养护,市财政按县道、乡道、村道每年每公里分别不低于7000元、3500元、1000元的标准列支养护经费。
四、全面实施错峰生产和运输。对涉及错峰生产的铸造、水泥、砖瓦窑、陶瓷等行业领域进行了系统摸排,印发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错峰生产要求。组织辖区内大宗物料、产品运输企业制定错峰运输实施方案,保证采暖季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
五、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修订了《曲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各镇街、有关部门单位修订本辖区、本系统专项预案。指导重点企业按照《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完善企业应急措施台账。制定了《曲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七步法工作手册》,成立了5个督导组、应急机动执法组等组织机构,建立了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带班制度,有效促进了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
六、加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在《济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基础上,明确5个城镇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地理界限,现场勘查核实界碑、警示牌和宣传牌的设置情况并进行实地定点和安装;摸排一级保护区内违建项目情况;印发《曲阜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任务和时限。
七、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建成1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实现了全域24小时不间断在线监测。12个镇街都设立了环保办公室,配备了54名专职网格员,网格化环境监管实现了专职化、专业化、正规化。投资418万元的市环境监管平台建成投运并与济宁智慧环保平台联网,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等完成了“远程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并与曲阜和济宁市两级环境监管综合平台联网。目前,我市监管平台已接入视频监控30家,摄像头105路,扬尘(PM10)在线监控数据35家,对重点扬尘污染企业实施24小时监控,逐步实现线上实时监控、线下网格联动和部门及时执法的环境监管全覆盖。纳入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的污染源4148家,网格员对全市的污染源进行动态管理。今年以来,通过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共上报处理环境违法案件4000余件,我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发挥了突出作用,环境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