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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开展春节期间环境质量保障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18-02-11 11:35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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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开展春节期间环境质量保障专项行动

辞岁迎新更万象,冬去春来又尽年。春节期间祥和一片,环保工作却不能放松。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为巩固当前环保工作取得的成效,表明建设美丽济宁的决心,保障我市市民度过一个安宁祥和的新春佳节,市环保局于210日~25日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环境质量保障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期间,对环境违法问题“零容忍”

为保障我市春节期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障我市春节期间空气、水质量,市局领导指导制定了《济宁市环境保护局春节期间环境质量保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本次专项行动时间为2.10日~25日,共计16天,我市将累计派出人员162人次,现场检查人员分 8 个检查组分别开展工作。同时,此次专项行动将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情况、错峰生产制度落实情况、重点行业企业达标排放情况以及重点河流断面水质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

专项行动期间,对发现的环境问题,我市将坚决依法严厉查处,坚决对环境违法问题“零容忍”,并将对问题企业在济宁环境官方微信、微博,济宁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进行曝光。此外,我市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确保信访室24小时有人值班,为市民排忧解难。对春节期间群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同时进行现场检查巡查。

春节期间站好岗,让市民感受环保工作实效

许伟局长鼓励大家说,2017年是济宁环保工作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去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和空气综合指数改善均居全省第一,空气质量改善近年来最好,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一位。同时,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度和参与度显著提升,市环保局荣获“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称号,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报告中专门对我市提出表扬。

站在已经取得的荣誉之上,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是为了表明市政府环保工作的决心,倒逼各级、各部门切实巩固提高环保工作成果、履职尽责,带动各企业树立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履行环保责任。同时,大家更要严格要求自己,春节节日期间为广大市民服好务、站好岗,让全市人民切实感受到环保工作实效。

        (市环境监察支队 段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