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带队巡查“路长制”包保路段
环保局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实行济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路长制”的通知》(济创城办〔2017〕13号)要求,我局专门研究印发了《济宁市环境保护局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路长制”实施方案》(济环办〔2017〕18号),并由人事科、办公室牵头督导贯彻实施情况。
按照《济宁市环境保护局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路长制”实施方案》(济环办〔2017〕18号)要求,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值班表定期带领责任科室负责同志,对我局包保的路段进行了巡查督导。重点巡查了包保路段两侧公益广告牌设置、路面破损和卫生情况,对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纸屑、塑料袋等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对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行人乱扔杂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了劝阻。人事科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至济宁市任城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办公室。
环保局多次召开文明城市创建专题工作会议,不断梳理了我局的任务,分析了我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形势,要求我局每一名同志都要熟悉文明城市创建的应知应会内容,各科室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充分发挥我局作为省级文明单位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