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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督察举报方式公告
发布日期:2017-04-06 18:26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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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排,山东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在我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察进驻期间(2017327日-2017415日)设立专门信访举报电话:0537-2906709,专门邮政信箱:济宁市第169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济宁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济宁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