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指导方案》出台。根据《方案》,为避免扎堆上项目、不良竞争、产能过剩带来新的环境问题,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我市把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纳入污染防治基础保障设施进行规划建设,将综合利用、焚烧、填埋多种处置工艺相结合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体系,实现危险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到2020年,我市危险废物预计产生量为15万吨
我市危险废物产量大、种类多、分布广,但危险废物处置种类单一、能力不足,大量危险废物长期堆存,存在较大的环境安全隐患,处置能力亟待提升。我市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社会源危险废物。以工业危险废物为例来说,据调查,2016年我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6.5万吨,自行利用和处置2.4万吨,转移处置1.4万吨,累计贮存量3.7万吨(其中飞灰3万吨)。
截至2016年底,我市具备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能力的企业共5家,可收集、暂存HW08废矿物油、HW49废铅酸蓄电池2类危险废物。而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的企业共5家,正在建设企业1家,可处置HW01医疗废物、HW02抗生素发酵菌渣、HW08废矿物油、HW09废乳化液等4类危险废物。我市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滞后,集中处置率低,处置能力不足。而根据2010—2016年我市危险废物产生量增长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源头减量等情况,以及我市化学工业“十三五”规划等行业规划,并结合我市新建、拟建重大项目情况,2020年我市危险废物预计产生量为15万吨,其中,工业危险废物11万吨、医疗废物1.5万吨、社会源危险废物2.5万吨。
到2020年,我市将实现对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控
面对庞大的危险废物产量,我市鼓励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实施清洁生产技术的开发和利用,从生产源头控制危险废物的产生,实现危险废物产生的减量化。同时,鼓励企业利用管理和技术措施,回收有使用价值的物质和资源,实现危险废物利用的资源化。同时,我市将根据产业园区的规划和布局,以现有单一种类危险废物处置企业为依托,针对危险废物产量园区集中化、种类多样化的特点,综合考虑企业服务半径和危险废物运输风险,合理规划建设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到2020年,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达到13.5万吨/年,其中综合利用5万吨/年、焚烧5.5万吨/年、填埋3万吨/年,基本满足我市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达到1.5万吨/年,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我市将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处置环节视频监控系统和危险废物转移、运输环节跟踪监控系统,实现对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控。
此外,我市将完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体系建设,规范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的收集回收网络,完善医疗废物收集系统,实现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全覆盖。并将规划建设1—2家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统筹规划1处危险废物集中填埋处置设施。适当发展单一类别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如废脱硝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漆渣等再生资源化利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