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泗水县砖瓦、玻璃行业生产秩序,加快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县环保局积极开展砖瓦、玻璃行业验收准备工作,成立专门技术指导组,现场到企业进行指导,帮助企业按照导则进行整改,早日达到验收标准。
按照砖瓦、陶瓷、玻璃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的要求企业要达到以下标准才能验收。1、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及批复中的大气污染防治方案组织实施,将各项抑尘、降尘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治污设施有效运行,废气污染物按照国家、省、市排放标准达标排放。2、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加强实施和落实各项控尘措施。3、在厂区门口明显位置设立扬尘防治告示牌,公布扬尘防治工作标准要求、规范等内容。4、建立并实施扬尘控制工作奖惩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扬尘治理工作,设置保洁员负责厂区地面清扫和保洁。5、对厂区、厂外绿化,绿化率要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及批复》中的要求。7、按照国家和省、市规范要求安装废气排放在线监测设备。8、配置扬尘监测设备,随时监测PM10等指标。
我县共有10家砖瓦生产企业,根据现场检查指导情况,企业还需要对细节方面进行完善,进一步进行整改,争取早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