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促进交通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城市公交系统,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改善居民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鼓励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加大和优化城区路网结构建设力度,通过错峰上下班、调整停车费等手段,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推广城市智能交通管理和节能驾驶技术;鼓励选用节能环保车型,推广使用天然气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并逐步完善相关基础配套设施;积极推广电动公交车和出租车。
二.推动油品配套升级。2014年底前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车用油品的行为,保障油品质量。高速公路及城市市区加油站销售的车用燃油必须达到《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GWKB1.1¬—2011)、《车用柴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GWKB1.2—2011)标准。推进配套尿素加注站建设,2015年底前全面建成尿素加注网络,确保柴油车SCR装置正常运转。
三.加强车辆环保管理。严格新车注册和外地转入车辆环境监管。全面实施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到2015年,汽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5%以上。开展环保标志电子化、智能化管理。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检验委托工作,加强检测设备的质量管理,提高环保检测机构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水平,完善环保检验数据联网监控能力,推进实施机动车尾气遥测系统,强化检测技术监管与数据审核,推进环保检验机构规范化运营。
四.加速黄标车淘汰。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强化营运车辆强制报废的有效管理和监控。加快推行黄标车限行措施,加速黄标车淘汰进程,2015年底前实现任城区城市建成区黄标车禁行。大力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运输车(含低速车)集中治理或更新淘汰,杜绝车辆“冒黑烟”现象。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