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颁布实施以来,为适应新环保法对环境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鱼台县环保局积极转变思路,从充实监察队伍、规范监察行为、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能力等方面下功夫,在未改变监察机构性质的前提下,增强监察力量。
一是增加监察岗位人数。新环保法颁布实施以来,随着监察任务的加重,我局明显感觉到监察人力不足,为确保监察工作顺利进行,我局从别的岗位上调整5人充实到监察岗位上,从人力上增强监察力量。
二是增设监察办公室。为加强对监察工作的协调、调度,我局增设了监察办公室,该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协调调度日常监察工作,为具体监察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出谋划策,做好与上级的业务沟通和汇报,同时负责对我局各中队的监察工作进行稽查,从组织形式上增强监察力量。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2015年环境监察工作计划》等文件,从日常监察的细节入手,规范环境监察行为,从制度规范上增强监察力量。
四是加强学习培训。采用集中培训、微信共享、个人自学、抽查考试等多种措施,督促监察人员加强学习新环保法及与之配套的“办法”,从业务能力上增强监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