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10时,市政府应急办紧急启动了《济宁市环境空气污染应急预案》Ⅲ级响应,根据市局统一安排,11月30日,市环保局第七督导组在组长周虹的带领下,赴包保县区邹城市就环境空气污染Ⅲ级黄色预警响应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组首先听取了邹城市环保局应急响应工作情况汇报,随后对山东里彦发电有限公司、邹城荣信煤化有限公司、华电邹县发电厂、科奥电解铝厂、科奥南屯电厂、兖矿峄山化工有限公司等重点火电、化工、煤化等重污染企业落实限产、限排等应急措施进行了现场检查。每到一处,督导组都对实际生产、限产情况进行仔细核实,并对在线监测数据进行认真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按照Ⅲ级响应要求,火电、建材、造纸、化工、煤化、石化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产,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主城区内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基础上限产30%以上。总体来看,邹城市应急措施启动迅速,措施得力。
根据督导检查情况,第七督导组及时整理了工作汇报报送市环境空气污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