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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环保“1,4,5” 再推生态环保工作上新台阶
发布日期:2015-01-15 10:59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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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伊始。鱼台县环保局将以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为契机,按照“突出一条主线、实施四大重点、探索五项创新”新路径,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突出一条主线”。即围绕建成省级生态县这条主线,着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加速推进环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强化污染减排和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切实搞好规划环评和环保审批,全面化解重点环境信访。
  “实施四大重点”。第一,以改善环境为重点,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全面建成省级生态县。将着力提升创建水平,以优美的生态环境,扎实的创建举措,做好迎检准备,力争早日通过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二是扎实推进生态环保重点工程建设。该县将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制定实施《2015年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目标任务书》。继续完善乡镇污水处理站基础设施,确保6座污水处理站全部稳定达标运行。有计划地推进省级生态村、省市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建设。
  第二,以环境监管为重点,全面落实“国办”通知精神。严格依法保护环境,推动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各类环境污染、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重点检查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辖区内各类工业园区和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废气或产生处置危险废物的重点工矿企业履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及时登记造册,完善“一厂一档”。坚持重典治乱、铁拳铁规治污,以“零容忍”重拳打击违法排污。年底前,完成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改调查摸底。对违反环评制度、“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三个一律”的政策规定。坚决取缔小炼油、小炼铅等非法土小企业,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强化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检查,加强放射源、危化品环境监管,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查处污染水源、破坏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杜绝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发生。
第三,以污染防治为重点,全面完成污染减排任务。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上级关于污染减排的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15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任务。加强县污水处理厂、张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治污设施正常运营管理,确保6个城镇污水处理站稳定达标运行,完成盛发焦化有限公司脱硫脱硝设施建设。继续抓好东鱼河、西支河、老万福河水环境综合整治。
  第四,以服务民生为重点,着力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强化秸秆综禁管理,实现秸秆禁烧“零火点”目标。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和PM2.5监测,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90%。严格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继续搞好“绿色护考”,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有所降低。重视环境信访,关注环保舆情,妥善处理环境敏感问题,确保不发生群体性及个人极端事件,力争年内无国家环境信访,省市环境信访下降15%以上。
  “探索五项创新”。2015年,鱼台县环保局将以新《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为指引,致力于生态环保工作的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
一是推行区域网格化环境管理。根据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实现重点污染企业全覆盖为基础,划分三级网格。明确网格责任领导、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三级责任主体,实现环境监察全覆盖,避免出现漏管现象。
二是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动,制定实施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执法协作实施办法、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联合调查程序。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常设联络员制度、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加强与检察部门的执法协作,为法院审理环境资源案件提供必要的技术协助。  
三是推进环境监管阳光执法信息公开。建立环境管理阳光执法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定期发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每月度公开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每月公布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健全由企业、媒体、纪检监察和行风监督员、公民代表参与的监督环境执法网络,实现执法全过程公开。深化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实施企业环境行为绿蓝黄红黑五级评定,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
  四是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三审制”。出台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审会制度,成立处罚案件审查小组。环境行政处罚先由环监部门提出处罚建议,再由局法规科把关提出处罚初步方案,最后提交案件审查小组集体审查会办,作出最终处罚决定。以此规范处罚程序,避免自有裁量宽严失度,杜绝责任风险和腐败风险,维护处罚决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是探索环境监察监测远程控制管理。建立环境监测监管远程控制管理平台,整合监测数据资源,将在线监测、自动监测、手工监测的三方监测数据实行网络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环境监察、环境监测部门可以通过远程管理控制平台,实时掌握企业污染设施运转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既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又有利于实时掌握企业环境管理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