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今年秸秆禁烧工作,兖州区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全面打响禁止秸秆禁烧攻坚战。
一是强化领导。制定秸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市、镇街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成立市秸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书记为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一把手为副组长,各镇街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各镇街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禁烧工作的领导。
二是落实责任。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村。乡镇、村成立秸杆禁烧巡查组,把禁烧的压力与责任逐级传递到基层,传递到人,明确具体责任人,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杆现象。
三是强化宣传。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电视媒体字幕滚动播出秸秆禁烧公益信息,在乡镇、街道、村组张贴秸秆禁烧的通知,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分区包干组织流动宣传车,和高音喇叭等方式,在各镇街进行巡回宣传,统一张贴通告、刷写标语、悬挂条幅。大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性,增强广大村民的环保意识。一方面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另一方面广泛宣传和积极引导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措施,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营造了浓厚氛围。
四是加大巡查。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农业、公安、城市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采取定期与突击巡回检查,白天与夜间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秸秆焚烧行为。同时由环保局班子成员带队、全局抽调专人组成的秸秆禁烧巡查组,与乡镇相关人员组成巡查队,采取全天候,不定时,每天对镇街进行秸秆禁烧现场巡查和督查,突出现场督查与执法监管工作重点,强化高速公路、铁路、国道及省道两侧、城市周边等区域督查执法重点,加大巡查频次。
五是畅通举报。在区环保局设立了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全区秸杆焚烧举报,并负责查处或移交办理。同时实行12369环保举报电话24小时无缝隙接听制度,确保做到24小时全天候畅通。一旦接到秸秆焚烧举报电话,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将秸秆焚烧的举报信息进行报告。
六是严格奖惩。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焚烧秸杆现象的,予以通报;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违反规定的乡镇、村,一律取消当年评选“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资格;环保局还将结合年度环保目标考核,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个别镇街实施环保“一票否决”; 对在禁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