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一行3人,来金乡检查辐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检查我县辖区内济宁辐照有限公司和大江科贸两家国控Ⅰ类辐射源单位。
督察组主要针对两方面进行检查:资料检查和现场检查。在检查资料时,督察组逐一查阅了这两家企业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应急台账,编码卡,辐射装置运行操作规程及相关制度等。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实地查看了电离辐射装置运转,防护设备,工作人员是否佩戴个人剂量测量报警仪等。
督查组对我县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宝贵意见。核与辐射环境保护是环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法定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提升核技术利用行业辐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辐射安全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