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露天煤场粉尘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区环保、国土、交通、商务、行政执法、地税、工商等部门及酒仙桥、鼓楼2个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炭经销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20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每周由2名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对露天煤场整治工作进行督导。
经排查,分布于327国道和通向矿区主干道沿线的煤场或销售点共有14家,部分为无证经营,未办理任何环评手续、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对周边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针对露天煤场存在的问题,制订了详细的整治工作方案:一是要求辖区内所有煤场及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选址不当、群众反响较大的煤场实施搬迁或关停。二是要求煤场加大环保投入,完善覆盖、遮挡及洒水设备,落实场地及主要道路硬化工作,有效控制煤粉尘污染。三是要求规模化煤场做好场地周边的生态和绿化工作,种植速生乔木,组成防护林带,减少煤尘对周围的影响。四是要求各煤场针对环保整治行动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煤场予以关停取缔。
按照工作安排,从2014年3月24日至4月24日,对327国道东起曲阜兖州边界,西至济微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煤炭经销企业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区环保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主要负责人分别带队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对14家企业全部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已清理搬迁煤场5处,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