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微山,着力构建生态安全体系,微山县以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为抓手,开展为期三年的“绿化当示范”增绿行动。通过实施水系绿化、山区绿化等十项工程加快推进生态建设。
一、水系绿化工程。在环南四湖生态带、主要河流水源地及沿河两侧营造生态防护林带,全县增绿水系造林3万亩。
二、山区绿化工程。重点在宜林荒山区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和特色经济林,继续实施破坏山体修复工作,全县新增绿化荒山1万亩。
三、城区绿化提升工程。按照“街道林荫化、庭院花园化、城市园林化、郊区森林化”原则,县城区加快道路绿化、河流绿化、企事业单位绿化和社区绿化工作,开展公园绿地、穿城林带和环城森林建设。大力推行立体绿化、立面绿化,增加城区绿化覆盖,提升城市绿化质量。
四、通道绿化工程。三年内力争新建绿色通道100公里,境内国省道和县乡道路绿化率达到95%以上。
五、平原绿化工程。以“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为原则,按照“缩网、补缺、增密、扩行”的要求,实施农、林、水、田、路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农田林网化标准,建设符合当地实际、有利于农民增产增收的农林符合生态系统。
六、村镇绿化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绿化示范乡镇、绿化样板村、生态绿化示范村创建,加快乡镇驻地和村旁、路旁、宅旁、水旁绿化美化,大力建设围村林、围镇林,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实现驻地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
七、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加快实施退耕退池和还林还湿工程,重点实施南四湖、采煤塌陷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包括河流湿地、塌陷地湿地、库塘湿地,实现新增湿地保护恢复24万亩。
八、生态富民工程。以兴林富民为目标,加快标准化经济林基地、苗木花卉基地、特色林果示范基地、生态积极示范区、现代林业示范区和区域性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实现新发展经济林2万亩,苗木花卉2万亩,力争林下经济达到1.5万亩,市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和专业示范合作社均达到10家以上。
九、生态林场建设工程。制定出台《关于加快生态林场建设的意见》以现有国有、集体林场为基础,在重要生态公益临朐,强力推进林场建设,以重点生态区域林场化促进国土绿化规模。确保建成试点建设管理机构完善、功能齐全的实际生态林场3处。
十、全民义务植树工程。制定出台《全民义务植树管理办法》,建立义务植树基地100个以上,义务植树年均100万株以上,实行义务植树登记证制度,确保义务植树建卡率和尽责率均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