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影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我市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邹城市环保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对重点区域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攻。
一是综合整治煤炭污染。集中整治货场、码头、煤矿及洗浴等耗煤、堆煤(粉煤灰)企业。加强源头治理,依法取缔白马河沿线小码头货场,实行煤堆遮盖验收单制度。
二是集中整治建筑扬尘。加强施工现场监督管理,所有建筑、拆迁、道路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标准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建筑工地道路必须硬化;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出场,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的整洁。
三是集中整治道路扬尘。所有上路行驶的煤炭、渣土、垃圾、散装物料等运输车辆必须实施密闭运输,严禁超载超限,并实行“遮盖验收单制度”。 加强城市环卫清扫、冲洗保洁,推行城市道路湿式清扫和高压冲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