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8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新光带领区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区政府办公室及区环保局的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11月28日,执法检查组首先在区行政办公D区307人大主任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执法检查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听取了区环保局局长张勇同志所做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会议结束后,执法检查组一行深入到污水处理厂,绿源食品有限公司,黄狼沟,小孟社区,漕河社区,大安河(文化路桥),泗河金口坝等现场。天成化工、诺力电源、绿源食品、太阳纸业、市污水处理厂、杨家河玄帝庙生态湿地工程、泗河拦蓄工程、兴隆庄煤矿等,实地检查污水处理情况进行检查。下午,区人大执法检查组在环保局四楼会议室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区环保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水利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做了工作汇报,执法检查组进行了认真的座谈讨论。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特别是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之后,兖州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组织领导。兖州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建立了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环保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环境监管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污染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广泛开展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增强了全市人民的水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迎查、创建优美乡镇等活动在全社会开展了一系列水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有力的推动了《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执行。三是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全力构建“治、用、保、防、控”水污染防治体系,确保区域水环境质量的持续良好改善。积极实施源头治理;大力推进中水截、蓄、导、用设施建设,通过企业回用、中水造景、中水进城,切实发挥水资源效益;我区实施了大安沟、潭村河截污工程,将污水接入大禹污水处理厂,不仅治理了流域污染问题,而且充分发挥了污水处理厂作用,大大提高了我区污水集中处理率。在2013年投资7000余万元实施两个污水处理厂各2万吨/日扩建项目的基础上,今年根据形势发展需求,我区又投资1700万元对第三污水处理厂实施了三期2万吨/日扩建工程。我区还对327国道沿线污水管网进行了升级改造,开展路南水沟综合整治,将污水全部引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防止直排影响蓼沟河断面水质。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按照“治理流域、培育湿地、打造生态长廊”的标准,建设了泗河、杨家河、玄帝庙生态湿地;全面掌握辖区内环境风险缘状况,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建立“监控监察监测”联动机制,建设应急拦河坝及事故应急池,增强应急控制能力;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认真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加强企业排污监管,严查违法排污行为。“十二五”期间,我区共审批项目环保手续1107个,没有一项重点工程因环保审批影响建设进度,依法否决了58个投资2000万元以上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项目和选址不合理的项目,重点监管的256个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95%以上,有效杜绝了新增污染源的产生。会议同时指出在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的过程中我区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工业结构不合理,污染减排压力巨大,水污染防治任务十分繁重,环境基础设施投资需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个别企业守法意识淡薄,环保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会议要求: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护好水资源,造福于子孙后代。饮用水水源地上游要加强治理,区区的水源保护也要加强,认真有效地解决好水污染问题;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坚持“两手抓”,一手在“防”字上下功夫,提升产业结构,控制排放总量,一手在“治”字上下功夫,完善设施,截污纳管,健全机制,综合治理,努力改善水质,提高兖州的生活品质;要严格执法,从严治理。加大对现有排污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超标排污和超总量排污行为,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促进经济社会与水资源环境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