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工作成效,推进环境监察监测系统内部协调,鱼台县环保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环境监察监测联动执法工作。
一是建立日常联合检查工作机制。由市县两级监察和监测部门根据国家、省、市下达的污染源监督检查监测任务及专项执法任务要求,制定污染源年度、月份和周联合监察监测计划,共同实施;
二是建立联合突击检查工作机制。由环境监察部门根据上级环保部门及辖区执法需要制定联合突击检查方案,联合环境监测部门实施;
三是建立联合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工作机制,共同对突出环境问题突击查处。
同时,为保障联合执法机制的顺利实施,监察、监测部门定期选派技术骨干相互学习,并对下级监察、监测部门进行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培训,逐步提高一线环境监察、监测人员的监管能力水平。建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相互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点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协调解决联合工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加强辖区环境监管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