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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环保局提升四项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发布日期:2014-12-18 11:51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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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兖州区环保局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提升年的、显效年”的总要求,以提升四项能力即提升环境监测、环境监管、环境宣教、环境法制和处理信访能力为着入点,逐步改善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顺利推进各项环保工作、保障环境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提升环境监测能力。一是以环境监测数据安全可靠、及时传输为目标,积极探索并构建传输及时、简便实用的环境监测信息体系,保证监测信息的高效畅通。加强环境监测信息管理和应用,健全环境监测信息报送和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信息综合分析、处理评价水平。二是加大投资力度,添置必要的监测设备特别是应急监测设备。三是加快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步伐,确保3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顺利建成并正常投入运行,为领导决策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和科学依据。
    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全局干部职工要加强政治学习、思想教育,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发扬敬业奉献精神;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知识层次,更新知识结构,开展业务技能比拼活动,强化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与时俱进,做好新时期的环保工作。科学管理,严格规范,依法行政,透明办事。强化效能监督,塑造作风严谨、廉洁奉公、精干高效、文明热情的环保监管人员新形象。
    提升环境宣教能力。一是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12.4”普法日,宣传国家的新《环保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宣传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他们参与环保、维护环保的自觉性。二是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环保战线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污染治理工作较好的企业,发挥好引领作用。三是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增强环保工作的透明度;定期举办环保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普及环保知识,弘扬环保文化;大力倡树健康合理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全民共同参与的环保宣传大格局。
    提升环境法制和处理信访能力。一是坚决执行行政处罚审批与集体审议制度,凡行政处罚案件先由负责科室严格审查、把关,再报分管副局长审批签字,做到主体正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恰当、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完整规范;遇到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局行政处罚审议小组集体讨论后再做出处理决定,保证环保执法的合法、合理与公正。二是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培训力度,围绕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的水平。三是加强12369环境投诉热线的管理,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群众环境投诉和环境信访。四是强化环境信访预警。对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的因素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强信息收集,确保横到边、纵到底,着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五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建立信访工作登记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对各类环境信访事项进行造册登记,按照科室职能批转办理,拟定答复的时限和要求,加大全程督办力度,确保事事要落实,来信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