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兖州市环保局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在线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一是明确监管职责。形成主管领导负总责,各科室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对每家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制,及时掌握情况,确保监管责任到位。
二是统一规范在线监测站房。监测站房统一安装防盗门、防盗窗,防盗门钥匙由第三方运营公司保管,防止企业私自进入站房修改在线设备参数,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真实性。
三是规范在线排污口。一个企业只能设一个排污口,确保企业通过在线排污口排污,杜绝暗道排污,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可靠性。
四是规范在线运营管理,强化第三方运营,由具有运营资质的专业公司负责对所有企业在线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环保部门对运营公司严格监督,确保在线设备的正常运转。
五是规范在线设备校对,环保局监测站定时对企业在线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在线设备定时效核和对比,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六是规范在线监控制度,通过监控平台对安装在线排污企业实施24小时监控,认真做自动监控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对上传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确保上传数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七是规范在线监测超标查处制度,实行监控监测监察联动机制。加强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进一步加大环境监察频次,对于重点监管的排污单位,采取常规监察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突出夜间检查和节假日检查,严防企业偷排漏排污染物。市监控中心一旦发现在线监测超标的企业及时向领导报告并移交环境监察支队依法查处,确保监测数据的权威性。
八是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兖州市公安局和市环保局联合制定并印发《全市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检查,对建有污染治理设施但不能正常运行或达标排放的,要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并予以相应处罚,对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置,确保企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