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现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兖州市环保局把重点企业监管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措并举狠抓落实,规范企业环保行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是强化监管模式,提高重点企业监管水平。强化监察、辖区监管、企业负责的监管模式,建立监控-监察-监测联动机制,以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为目标,深化重点企业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企业守法自律的工作机制。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规范管理、深化污染治理、严格责任考核为抓手,不断提升重点企业环境监管水平,持续提高重点企业达标排放率。
二是健全监管范围,创新监管形式,推动企业自律意识。根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省、市重点企业监管要求,重点对排污企业水污染防治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情况、建设项目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缴纳排污费情况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情况等各个方面加强监管。通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管手段,促进企业提高环境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加强自身环境管理,深化污染防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是建立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市环保局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点企业监管负总责,同时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镇街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监管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监察大队对重点企业监管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和沟通协调,定期按比例进行督查和稽查,落实分级负责、常态监管和突击抽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同时积极协助查处当地难以彻底解决的环境违法问题。
四是完善重点企业规范化整治情况信息档案,强化重点企业规范管理能力。对全市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及监测平台是否规范、污染物处理设施是否有标识牌、排污口是否有标志牌、在线监测站房是否规范以及企业环境管理档案是否规范等进行了详细梳理完善,进一步建立完善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工作档案。
五是完善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情况基础档案,彻底查清重点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真正原因,找准目前影响全市重点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率的症结所在,对症下药。对存在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能力与处理需求不匹配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促使企业进行整改,尽早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是更新完善重点企业基本信息库,把重点企业的基本简介、生产能力、年产值、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工艺流程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等信息进行重新汇总整理,完善重点企业环境监管信息,掌握最基本的企业信息,找准监管企业的抓手,进一步提高对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