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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环保局四措并举进一步规范环境监察执法程序
发布日期:2013-09-11 09:11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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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早日实现省级生态县创建目标,泗水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在强化法制建设、规范行政行为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使制度更健全,管理更规范,依法行政意识明显提高。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强化明确了执法监察责任。研究制定了详细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分解细化到岗到人,层层签定了目标责任书,严格奖惩考核。在执法过程中,对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工作,职责下放到位;工作人员在环保执法活动中,能够按照职权独立完成工作。
    二是创新教育培训机制。为切实提升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从单位实际出发,制订了学习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实施了为期五天的正规培训,向监察大队全体队员进行了有关排污收费的规范程序、日常执法过程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及各种类型企业的排污费计算方法,全体队员于近日针对《环保执法监察100题》相关知识进行了考试。通过培训及考试使执法人员熟悉掌握了环保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是规范环境执法程序。对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坚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处理关、程序关,坚持做到事实不清不盲目决定,证据不充分不勉强决定,定性不准确不轻易决定,法律程序不完备不忙于决定,利用法律条文不确切不随意决定。
    四是加强大队内部督查管理,创新约束机制。在加强内部督查管理的同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通过设立信访投诉电话、设立政务公开栏等各种形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诚恳地接受批评和建议,从而加强了行政执法行为的透明度,提高了办事质量和效率,有效地推动了环境监察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