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节能减排,通过燃油质量升级、对营运车辆的监管、机动车检测等工作,切实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促进交通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城市公交系统,实施公交优先战略,鼓励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加大和优化城区路网结构建设力度,鼓励选用节能环保车型,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并逐步完善相关基础配套设施。
二是配合推动油品配套升级。2013年底前,配合上级部门全面实施供应国Ⅳ车用汽油。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车用油品的行为,保障油品质量。
三是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检测,加速淘汰黄标车。全面实施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营运机动车定期审验合格手续。严格新车注册和外地转入车辆环境监管。
四是加大对营运车辆的监管。在道路运输经营等单位的机动车停放地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查。加快推行黄标车限行措施,加速黄标车淘汰进程。大力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运输车集中治理或更新淘汰,杜绝车辆“冒黑烟”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