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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加强重点企业监管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发布日期:2013-07-19 09:56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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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监督管理是基层环保部门的立足之本,也是有效推进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手段。鱼台县面对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新期待,积极转变观念,调整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思路,勇于突破,创造性地开展环境监管工作。
  随着全县招商引资逐渐向招商选资转变,环境监管工作对促进经济发展的意义也显得更加重要。对此,鱼台县要求全县环保系统提升思想境界,培养勇于担当、敢于担责的精神,面对问题不畏难、不怕苦、不躲避。以“蓝天碧水”为目标,不断增强责任意识,真抓实干、不辞辛苦,竭尽全力让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鱼台县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增强服务意识,提出5项措施,推进工作有效开展,即:对环境形势进行认真调查分析,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形成明确的工作思路,从措施上保证目标任务的落实;要善于借助县委、县政府进行综合协调,牵头工商、质检、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共同整治各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工作千头万绪,要想有所作为,就要抓住环保工作的重点,在攻坚克难中不断开创新局面;必须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培养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队伍;环保执法者要懂法更要守法,要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之内礼貌待人、文明执法。
  鱼台县着力加强对济宁金威煤电有限公司、鱼台县污水处理厂、济宁金威煤电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盛发焦化有限公司4家国和省控控重点企业的监管。加大监察、监测频次,确保重点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稳妥搞好生态环境建设,做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推进农村生态修复,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全县强化执法监管进一步落实,坚持“出重拳”,打“组合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推进企业精细化管理。针对“土小”企业问题,下大气力,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取缔工作。进一步加强环境机制创新,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探索运用群众力量,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充分利用媒体作用,宣传环保。完善环境预警机制、企业法人承诺制等,增强环境监管效力,提高公众对环保工作的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