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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多措施严控大气污染
发布日期:2013-07-17 09:45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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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金乡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县政府印发了《金乡县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整治方案》,以控制工业废弃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燃煤污染为抓手,突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全面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12年,二氧化硫共减排522.2吨,氮氧化物共减排136吨,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343天,比例维持在95.2%以上,大气能见度明显提高,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明显增加。
    一是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两高一低”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的建设,严格贯彻执行"环评法"、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所有新建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格不批,不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严格不批,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不准生产,切实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从源头上做好大气污染预防的工作。
    二是优化工业布局。建立了食品园区、化工园区两大园区,对城区周边化工、发酵、医药、蒜干厂等恶臭气体污染严重企业实施“退城进园”,引导和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
    三是淘汰落后产能。把结构调整、转变生产方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全县砖瓦制造行业废气污染源实施深化治理,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关停了王丕镇李林窑厂等13家砖瓦企业落后粘土生产线,新华建材、杨马建材等6家砖瓦厂进行除尘和脱硫脱销治理,对金鹰水泥厂等4家水泥粉磨站、矿渣微粉加工企业安装了防尘设施。
    四是取缔城区小型燃煤锅炉。加大小锅炉淘汰力度,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内35家燃煤锅炉和燃重油锅炉全部实施了关停和自行拆除;要求覆盖区以外的取暖锅炉、浴池、馍房、燃煤茶水炉等进行清洁能源的置换改造,安装除尘设施。全面取缔城区小型燃煤锅炉,三大园区及镇街工业园一律不得新上小型燃煤锅炉。
    五是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建筑拆迁施工、道路交通运输、物料散货堆场、工业企业厂区等实施扬尘污染治理。
    六是机动车推行“环标”管理。建立车辆尾气检测中心,自10月8日起,全县开展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制度,对未取得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截止目前,共发放环保标志15428个,其中绿色环保标志14504个,黄色环保标志924个。
    七是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县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印发了《金乡县2013年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金乡县农作物秸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以县长为组长,下设五个督导组。2013年夏季,全县辖区内未发现一处火点,实现了全县“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毁一棵树,不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出一个火点”的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