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环境违法行为呈现多发性、多样化、隐蔽性等不利于监管的特点,为适应当前环境监察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查处和预防环境违法行为,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鱼台县环保局六措并举,切实加强现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一是强化人员素质。建立起环境执法学习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将监察任务落实到人,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在环境执法监察过程中,要求环境监察人员做到透明公开、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切实塑造和维护环保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从工作制度入手,着力从根本上提高执法效能,制定和完善了一整套工作管理制度,包括现场执法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等。同时,环境监察大队严格将工作制度落到实处,积极通过环保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将环境监察的工作职能、执法依据、工作制度和程序、执法结果等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环境监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是明确监察内容。不断健全完善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进一步明确现场监察内容。监察记录涵盖了环境执法人员基本信息,被检查单位基本信息、生产状态,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违法行为处理建议等多项内容。监察记录力求做到简洁明了,内容完备,填写方便,易被检查单位理解,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现场执法效率。
四是优化检查方式。通过长时间的摸索,结合鱼台县环境执法实际,开创了明察暗访相结合、平时执法错时执法相结合,常规性执法与突击性相结合的新型执法模式。监察大队在执法工作中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科学化安排,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并采取分组交叉检查的方式,加强相互监督。
五是确保监察质量。深入企业现场检查,在检查的广度、深度上下功夫,通过调查、了解污染源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污染因素,随时掌握企业污染排放方式和规律、污染排放强度、污染物流失原因,发现异常情况和环境安全隐患,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处理,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六是加强联合执法。对内加强与环境监测、环境管理及环境信访等科室的沟通合作,紧密结合、形成合力,对排污单位实施环保监督联合执法检查,各负其职,做好现场检查和监测等工作。对外强化与发改、城建、工商等部门协调,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环保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联合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