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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环保局四项措施抓好环境执法
发布日期:2013-06-26 09:11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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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任城区环保局四项措施抓好环境执法,为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一、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业务学习,制定培训计划,健全培训制度,通过严格的教育、培训、考核,不断提高全体监察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使每个监察人员都能够独立承担起本职工作任务。对各科室的资料、监察记录进行统一归档管理,为环境管理服务。
    二、强化现场执法,扎实推进各类专项执法检查。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面强化日常环境执法检查,使环保工作由事后查处、被动查处、集中查处为主,转变为以事前监管、主动监管、经常性监管为主,扎实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
    三、切实抓好排污申报,规范开展排污核定、收费工作。严格落实《排污费征收管理条例》,依据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数据及在线监测数据,结合企业的生产情况制定排污核定,规范排污费征收程序。
    四、强化污染防治设施和建设项目经常性监察。认真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省重点企业监管办法(试行)》、《关于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开发区巡查和建设项目经常性检查,做到全方位、全过程跟踪监管,确保项目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