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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家庭农场建设驶入快车道
发布日期:2013-06-24 16:14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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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家庭农场的概念,这一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曲阜市农村掀起了建设注册的热潮。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曲阜市已登记注册办理家庭农场36家,另有32家已办理完名称预先核准,正在申请登记注册,合计流转土地1.2万亩,主要经营苗木花卉、果蔬、粮食种植和生态观光农业等项目,有力助推当地农业向集约化、产业化、生态化发展。 
  一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为鼓励家庭农场早日建成,曲阜工商、农业等有关部门通过印发明白纸、设立咨询台、行风热线讲解和进村入户等方式,着力向农户宣传成立家庭农场意义,鼓励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休闲农业、生态农业,详细讲解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办理的相关要求,让家庭农场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需要,自主决定是否申请市场主体资格登记,自愿选择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同组织形式。 
  二是部门互动,助力家庭农场建设。家庭农场是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各级各部门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和登记办法。曲阜市不等不靠,成立专门组织,及时制定了家庭农场登记方案,指导全市工商系统对家庭农场的认定、登记、扶持作出了明确要求;与农业开发办、农业局等部门探讨协商,就家庭农场经营者条件、土地经营规模等具体登记事项达成共识,要求经营者须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土地流转面积达200亩以上且不得低于5年、从业家庭人员不得少于2人方可登记,推动了家庭农场设立登记的法制化、规范化。 
  三是政策带动,营造宽松的准入环境。为积极营造宽松准入环境,对省有关家庭农场创建试行办法逐条解读,本着少做限制,少干预、少附加相关条件的原则,制定了家庭农场登记扶持政策:一是降低出资限额,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不受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限制。二是放宽名称登记条件。允许组织形式中带有“家庭农场”字样。三是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四是放宽经营范围和方式,减少不必要的前置审批。五是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多种形式。六是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向农业等部门备案,便于登记后享受农业等部门出台的优惠扶持政策。 
    四是服务推动,家庭农场创建一站式服务。相关部门秉承主动服务、快速办理的“马上就办”宗旨,为家庭农场登记提供“一纸通”和“一站式”服务。印制了家庭农场登记明白纸,详细列明需要提交的登记材料和证件要求,便于乡镇、村居等单位为经营者开具规范有效的证明文件。受理家庭农场登记时,确定专人负责,做到当场给予名称预先核准,一并发放明白纸和相关表格,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符合办照要求的,实行当场办理,当场发照。家庭农场的设立, 将进一步推动曲阜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助力生态农业蓬勃发展,形成了以生态农业为主导、高效农业为主体、休闲农业为补充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