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保护和完善农村生态环境,邹城环保局采取多项措施做好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养殖业环保审批制度。对内新、扩建的规模化养殖业全部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业对环境的影响。对未落实“环评”手续和环保治理措施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二是加强宣传,做好养殖户引导工作。在对全市畜禽养殖业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采取传达上级文件、与养殖户座谈等方式大力宣传畜禽养殖的环保知识、上级的政策要求与污染减排形势等,引导养殖场结合实际实施生态化养殖模式,防治环境污染。
三是强化治理,逐步把畜禽养殖业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对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或建成污染治理设施而未正常运行,致使周边环境遭到污染和危害的畜禽养殖企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治理和改正。
四是积极争取资金综合治理。按照“以奖促治 ”、“以奖代补”的政策,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生态镇村创建以及沼气池建设项目,对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养殖污染治理,积极争取省市污染治理项目和环保专项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