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县2013年“三重”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汶上县环保局六项措施扎实做好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综合得分达90分以上。
一、开展群众“不满意”环境事项调查。把解决群众“不满意”的环境问题作为提升群众对环保满意工作的着力点,建立定期排查制度,深入到企业、乡镇、农村、群众中,详细了解服务对象、群众、监管对象的所想、所盼、所怨。摸清群众对哪项工作不满意,找准“不满意”事项,及时提出解决问题和弥补不足的对策,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逐项抓好落实。
二、抓好服务平台建设。紧紧围绕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利用窗口科室,以“创建阳光窗口、畅通绿色通道”为主题,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改进行业作风,创新利民惠民举措。
1、简化工作程序,及时办理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对于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资料齐全后由国家规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资料齐全后由国家规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我局无审批权、需上报市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资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转报。
2、主动协调沟通,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环境监测服务。对于建设项目环评监测中我局具备监测资质的项目,收到监测委托书后,自进入监测现场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监测报告;无监测资质的项目,争取上级环境监测部门的支持,自监测人员进驻监测现场之日起,15日内为建设单位提供监测报告;对于建设项目的验收监测,收到验收监测委托书后,自进入监测现场后10日内提供监测报告。
3、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对企业征收排污费,执法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依法征收排污费,不超收、不漏收,以排污费的征收促进企业的污染治理;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尤其是重点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对屡教不改、恶意排污、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每季度开展一次综合执法活动,组织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确定一些严重影响群众健康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典型问题,并实行挂牌督办。对一年内连续2次及以上发现超标排污且情节严重的企业,或私设排污口、偷排生产废水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加大对白石石材园区监管,严厉打击石材行业违法排污现象,坚决取缔“十五(土)小”和新“五小”等违法排污企业,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大力加强环保工程建设
1、加快重点治污工程建设。一是加快小汶河河道走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完工,确保湿地发挥减排效益。二是加快推进康驿镇1.5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度,确保2013年正常运营。
2、实施泉河综合整治。一是加大对河道内垃圾清理,结合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禁止垃圾直接进入水体,对水质造成影响,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二是在泉河河道两侧,加强农田废水治理,综合防治面源污染;强化泉河沿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大力推广现代化养殖模式,逐步实现畜禽养殖垃圾处置的配套化、规范化;加强泉河防护堤内滩涂面源污染治理,禁止在防护堤内进行农业生产。
3、加强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加大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提高城市生活废水收集率,确保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80%,达标排放率不低于95%,解决城区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强制拆除县开发区直排泉河排污口,发现一处拆除一处,杜绝污水直排现象。加大开发区佛都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铺设污水管网,年内确保开发区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4、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狠抓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和小型燃煤炉具整治工作,在集中供热能够覆盖的范围内,新建燃煤供热锅炉一律不再批准。严格按照《汶上县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建筑、道路、拆迁工地落实防止扬尘的具体措施,主要干道实行机扫保洁,加强对堆场、露天仓库等部位的防尘管理。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力争达到90%,大气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实现灰霾天气减少、良好天数增加,“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优良大气环境。
四、建立以群众满意为导向的工作推进机制。在环保工作谋划、推动过程中,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做决策、抓落实的主要依据。凡是与群众环境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敏感事项决策前,都要广泛征求群众和专家依据。群众满意度低、社会风险高的方案,坚决不能实施;群众满意度不高的方案没要经过认真修改后,再次征求群众意见。做的推动工作时,坚持保护群众环境权益,多征求群众意见,多关注群众反响,切实把好事办好。
五、着力化解环境信访矛盾纠纷。把信访摆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为准。实行开门办信访,坚持“每信必阅、每访必接”,畅通信访渠道。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实行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落实责任,具体到人,逐一就地化解,坚决杜绝重大恶性环境事件发生。信访问题解决后,及时回访,防止问题反弹。
六、建立群众满意度模拟调查制度。参照省市正规调查办法,开展好群众环保满意度模拟调查。上半年进行一次,下半年进行两次,重点掌握“不满意”问题,对调查结果进行阶段性分析,研究改进措施,把问题解决在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