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我市在遭遇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各类污染源对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防止个别企业利用节假日、夜间偷排偷放大气污染物,保障春节期间全市环境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自2月1日夜间起,市环保局局长李继凯、副局长刘云廷分别带领环保执法人员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深入到重点大气污染企业进行突击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采取不打招呼、不事先部署的方式进行。每到一处,环保执法人员都迅速赶到在线监控室,全面检查该企业烟气在线系统监控以及DCS中控系统在线运行情况,仔细核对环保设备运行记录、监测数据等台账资料,同时向当班职工了解企业环保工作情况。环保执法人员同步在每家企业的取样平台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固体颗粒物的浓度值进行人工监测,并现场开展分析研判。
在突击检查中,检查组要求全市各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脱硫除尘措施,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以对城市发展、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促进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对存在治污设施停运、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将严格按照市纪委下发的《南水北调治污及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督导检查实施方案》,依法从快从重从严进行追责,在处理人的同时,停止对该企业涉水、涉气新建项目的审批,做到问题不放过、整改不妥协、考核不迁就、问责不手软。
据了解,为有效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和谐新济宁,近年来,我市以改善环境质量、构造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控制城市扬尘、工业废气、机动车排气、煤烟等污染为抓手,突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3个关键,统筹协调城区与近郊大气污染防治,实现固定源和移动源、高架源和低架源、点源和面源的协同治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全面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根本性好转。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我市空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尤其是2012年以来,我市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并圆满实现全年城区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降低10 %以上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