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省环保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华东督查中心<关于通报2012年度规范化管理督查情况的函>》文件精神,按照市局统一工作部署,市环境监察支队对通报函中所涉及的县市区、重点企业会同有关县市区环境监察大队认真开展专项执法后督察检查。
此次检查共计企业13家,针对通报函中华东督查中心所提出的问题、意见,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逐项检查,并就检查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查实。同时,督促企业进一步提升规范化管理的主动意识,健全全过程管理的各项制度,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下一步,市环境监察支队将紧密围绕市局党组工作重心,持续强化对重点监管单位的检查,尤其对存在问题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后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