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汶上县借十八大东风,抢抓机遇,高点定位,跨越发展,围绕“绿色佛都”、“生态水城”建设,全力打造美丽新汶上。
一、 党政同责,把环保工作作为发展、民生大计来抓
汶上煤炭、铁矿、石材资源丰富,县委、政府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资源与环境的瓶颈制约会日益凸显,必须把环保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汶上县委、政府把环境保护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生态汶上”战略的重要推力,先后成立汶上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了环保联席会、环境新闻发布会等一系列制度,针对不同时期的环保工作重点采取过硬措施,主动打好环境保护攻坚战。完善了党委、政府定期听取环保工作,县委常委对所包镇、区定期督导环保工作等制度,构建了党委、政府齐抓共管环保工作的新格局。县委政府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环保工作,相继出台《汶上县委、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汶上县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汶上”战略实施的意见》、《汶上县生态建设规划》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把环境治理效果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
在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下,攻坚治理多年累积的环境顽疾,人民群众环保意识明显提升,环保投入持续增长、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型的力度明显增强,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重点、热点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在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的同时,取得了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持续下降的可喜成绩。
二、 科学调配,让环境容量为经济发展攒足后劲
《汶上县生态县建设规划》提出:“用足有限的环境容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用好有限的环境容量,大力推动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用一定的环境容量,支撑更大的经济总量、更快的发展速度和更持久的发展时间,努力走出一条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汶上县环保局根据辖区环境容量和环境质量现状,实行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对环境容量严重匮乏的重点地区和流域,严格新改扩建项目的准入要求,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予审批,其他行业必须做到“减量置换”;对基本没有容量地区和流域,积极支持传统优势产业进行升级改造,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重复建设。做到项目审批与环境容量挂钩,推动落后产能的淘汰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在建、已建和拟建项目进行摸底排查,核算新增排放量,充分利用好省政府下达的预支增量指标,在全县范围内对预支增量调剂使用,加快项目建设步伐,促进预支增量的高效利用。极力培植联想循环经济园区等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突出园区企业循环利用、准入条件等产业功能定位,大力支持科技型、环保型和集约化、深加工、高附加值项目发展,引导企业走热电联产、煤电一体化之路。
三、 重拳治污,着力保护生态环境
汶上县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大力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打造宜居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先后开展了城区三片湖、东护城河、南泉河、北泉河、小汶河等水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了莲花湖湿地、泉河湿地、小汶河湿地约万亩的水质净化工程,已建成河道堤防近40公里,橡胶坝3座、溢流坝10座、亲水城市广场4个,“垂柳如烟,河水浩渺,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宜人生态环境已初具雏形。集中力量整治了泉河、小汶河、排渗河河道内及沿岸网箱养鱼、畜禽养殖。在城区内实施了清洁能源推广、扬尘污染防治、集中供热、汽车尾气治理等“六大工程”,对全县54家重点环境风险源进行了排查,责令存在环境隐患的12家企业限期整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9企业关闭取缔,对37家环保手续不齐全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 对3家违法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处理热线投诉53余件,查处违法案件22余起。
四、生态创建,全力抓好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近年来,汶上县生态和绿色创建工作卓有成效。为 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和参与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倡导符合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环保分局、教体局、卫生局等六部门配合开展“五绿”创建活动,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机关”、“绿色医院”、“绿色饭店”。今年县委政府确立了生态县创建目标,目前,我县已有南站镇、康驿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汶上镇等10个乡镇获“省级生态乡镇”称号,全县十四处乡镇已完成了生态乡镇、生态村申报工作,其中杨店镇、军屯乡准备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371个村申报省市级生态村。同时,汶上县采取 “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的工作机制,积极改善乡村生态环境,下步将实施军屯乡、白石镇2处大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 2月底全面启动14处乡镇驻地、社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工程建设。